「3分5分、賞上賞」積分計劃

推動詳情:
一星期內(星期一至日計算)於任何時段,每次以同一張已登記之八達通惠顧$18或以上,即得1分 (每次最多可獲1分),於該星期內儲滿3分,即送「$3現金券」及「$3/$4茶、晚市優惠券」一張;儲多2分(即共5分),再送「$10現金券」一張。 5分後,將重新計算。

推廣日期: 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3月11日

換領Club 100優惠套券細則:
1. 惠顧金額以每次交易計算,每次最多可獲1分。
2. Club 100「$3現金券」及「$3/$4茶、晚市優惠券」將於會員累積滿3分時由收銀員送贈,換領有關套券所需之3分會保留,會員於再惠顧多2分時,即總數夠5分,收銀員再送贈Club 100「$10現金券」。換領有關套券所需之5分會即時從八達通卡或產品中扣除,積分將重新計算。
3. 積分有效期以星期一至日計算,所有已累積的分數將於每星期日午夜註銷。
4. Club 100積分計劃不適用於濕地公園分店。
5. 惠顧「盤裝外賣美食」及「應節食品」均不獲積分。
6. 每張八達通卡或產品每日賺取的積分及每星期可換取之「$3現金券」,「$3/$4茶、晚市優惠券」及「$10現金券」數量均不設上限。
7. 會員每次以八達通卡惠顧,可於發票底部獲知卡內累積分數,會員可自行撕下該部分作為紀錄。
8. 會員已登記之八達通卡或產品內的積分不能轉賬予其他八達通卡或產品或與其他八達通卡或產品的積分合併使用;即使同一會員擁有多於一張已登記八達通卡,會員亦不得連同多於一張八達通卡積分一併使用。
9. 會員如遺失或退回八達通卡或產品、更改八達通卡或產品編號或八達通卡或產品遭到損壞,卡內積分將被取消。
10. 顧客憑「$3現金券」及「$10現金券」於任何時段到全港各大家樂分店(濕地公園分店除外)惠顧,分別可作港幣$3及$10使用,唯不適用於購買「盤裝外賣美食」及「應節食品」。
11. 顧客憑「$3/$4茶、晚市優惠券」於晚巿(下午6:00後)到全港各大家樂分店(濕地公園分店除外)惠顧任何食品滿$30,可作港幣$4現金使用。於茶市(下午2:30-5:30) 到全港各大家樂分店(濕地公園分店除外)惠顧任何食品滿$18,即可作$3現金使用。
12. 「$3現金券」,「$3/$4茶、晚市優惠券」及「$10現金券」不能並用,每次限用一張、不能兌換現金、不設找贖及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13. 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3月11日期間,會員使用「$3現金券」,「$3/$4茶、晚市優惠券」、「$10現金券」及其他優惠券時,如惠顧金額扣除優惠券或現金券面值後,餘額仍達$18或以上,並以已登記之八達通卡或產品支付,則該餘額可獲取積分;若餘額在$18以下,則不獲任何積分。
14. 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大家樂快餐有限公司的最終決定為準。